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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方案

2020-10-29 作者: 胡萍 点击:




bob电子·(中国)公司官方网站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方案


一、总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为建设“平安校园”,构筑和谐校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方案。

2、编制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实施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院各部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方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学院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如“法论功”等邪教组织渗透、煽动、闹事;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院内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院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院教学和生活区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4)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5)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教育各类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和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6)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映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以人为本、安全优先。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迅速组织救治,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公共事件后,学院领导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院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景海河、王力

 员:高明学 王林生 赵云鹏   汤延庆 才德鑫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领导和组织学院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院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相关小组和部门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4)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听取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的报告,分析、判断和研究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地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向事故责任部门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督促相关部门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学院党政办公室承担。

()成立学院现场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

挥:景海河、王力

副总指挥:高学明 王林生 赵云鹏 何檀 汤延庆 才德鑫 潘忠立 石海涛

成员:(以笔画为序)

         卜俊利  万金波      王永为  王秀艳   君  初宪宝    硕  刘万昱  刘君政       怡  陈志佳  杨喜林  金锦花    英    娟   

主要职责:

    (1)根据事故现场的信息,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迅速到指定位置接受任务,组织人力、物力展开工作;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的动向,负责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态发展情况并提供给领导小组;

    (3)做好对上级主管部门及参与抢救单位的接待工作;

    (4)做好对当事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特别是做好对伤亡者家属的安抚接待工作;

    (5)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展开工作;

    (6)负责领导小组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会议的召集和记录,督促有关事件的落实;

    (7)搞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在接报事故发生的两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信息内容要求准确、及时,并随时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8)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向有关部门作出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关注、掌握事件处理的全过程,与宣传部门共同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10)写出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做好事件调查和事件善后评估工作;

    (11)处理事故现场其他事宜并完成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

    1.治安保卫组

 长:才德鑫

副组长:万金波

 员:学院保卫处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

       (1)维护突发事件现场治安秩序,必要时封闭突发事件现场的主要交通要道,劝散围观人员,制止内外串联和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事件现场。

       (2)必要时取得公安机关的帮助,组织力量保护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止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乘机破坏。

(3)保护好校内的广播站、信息中心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止这些要害部位被非法侵占使用。

(4)作好正常或秘密取证工作,积极配合公安刑侦、国保、安全等机关,做好掌握重点可疑人物和骨干分子动向的工作。

(5)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事件动向。

(6)保护好在场的学生和上级领导的安全。

       2.宣传报道组

 长:石海涛

副组长:初宪宝

 员:宣传统战部、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系部、处、科(室)通讯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宣传报道组接到指令后,启动部门预案,协助事故部门展开宣传报道工作;

(2)对整个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3)关注新闻媒体对学院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和社会、师生对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的议论;

 (4)协助事故部门做好对新闻单位的接待联系工作;

 (5)做好对宣传报道的总结工作,报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3.通讯联络组

 长:杨喜林

副组长:刘万昱

 员:学生工作部、各系部、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情报的收集,根据总指挥或领导小组领导的指示,及时向省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态情况。

(2)向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及各行动组传达上级指示。

(3)确保电话、网络的安全、畅通。

(4)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排查,并把掌握的信息及时报领导小组;

(5)向学院的师生进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

(6)事发后,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事件的动向;

(7)关注事件主要人物的动向;

(8)搜集其他相关的信息;

(9)及时与事故部门沟通。

(10)负责收集、保管事件中各种字报、传单、标语、旗帜等证据资料,整理汇总各种文字材料,准备各种文字报告。

4、后勤保障组

      长:卜俊利

    副组长:   

      员:后勤管理处  党政办公室  财务处 卫生所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

(1)根据对事件的预测,做好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各类物资储备工作;

    (2)负责编制预算,每年应把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所需的资金按一定的比例列入财务预算,并以基金的形式予以结存;

    (3)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专项预案,对物资进行调度,包括对人员撤离和紧急避难所的调度工作;

    (4)事件平息后,对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财务运作报告;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I级、II级事件,学院直接报省教育厅、建设厅,同时报地方党委、政府。情况特殊的,还应向公安等机关报告。

(4)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2、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院已采取的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3、预防预警行动

(1)在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实到实处。

(2)学院要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省建设厅。

(3)做好应对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发生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及时将情况上报省教育厅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教育厅及其他主管部门。

2、重大事件(I I)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发生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指导相关工作组开展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教育厅。

    3、较大事件(I I I)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发生后,由相关处置工作组统一领导,开展工作,并报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五、责任与奖惩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处置突发事件通信联络电话

七、相关针对性应急预案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特别重大事件(I)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学院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院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院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院,专业科室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不漏专业、专业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院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院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2.重大事件(II)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学院要努力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系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3.较大事件(III)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院有关部门立即向学院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报告,学院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建设厅。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院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系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院的决策和决定,与学院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院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院学生处、保卫处人员和相关系工作干部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达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2.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发生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楼梯门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院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发生爆炸事故后,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问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学院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报警。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院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省教育厅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2)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3)学院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院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院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6.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院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调查事故情况。

7.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院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9.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学院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10.学院所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和有关企业根据具体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2)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应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治病救人、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住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学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学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3.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4.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5.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6.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7.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8.对发生的事件及时报告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等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9.在学院适当的范围内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自然灾害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1)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4)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5)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学院救灾指挥部向省教育厅应急处置工作组和政府部门迅速报告灾情,并在政府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学院受灾师生员工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6)消防

    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7)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系统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8)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控制事故源;努力协助上级相关部门查找事故原因。


编辑:石海涛
审核人:石海涛
最终审核人:石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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